2013年9月6日 星期五

惡的本質



2013/9/5
 
 對我而言,惡的肇始於「自私」。

「自私」本應該是中性的狀態,但是通常在文化的隱射中它被歸屬於負面,於是,第一時間「自私」所帶來的印象是不好的。

  應該為「自私」正名才對,不是自私不好,而是「自私」之後,往往影響到他人,而他人感覺不好,漸漸地,自私就被貼上標籤。因為文化教育,我們常常不自覺就把別人放在第一位,也因此理所當然認為別人應該「也要如此」。

  與人建立關係時,一旦感到不舒服,往往指責對方「自我」或「自私」。那是因為我們已經被文化慣壞了,覺得別人理應要「讓我們感到良好」。當我們用「自私」的大帽子扣到別人的頭上時,通常不是一個「中性陳述」而是帶有責備。

  我一直到現在都還在消化「情人關係」所帶來感受,我不懂為什麼到現在還是一碰就會流淚?激動的情緒裡頭除了巨大悲傷、羞愧、沮喪攪和「被遺棄」之感外,還參雜了看見自己的「惡」,令我感到羞愧沮喪。我不用(也沒有立場)認為自己是受害的一方了,因此也有終於解脫的感覺。

我想好好談情人,因為這個人給我很大的衝擊。不是談「情人的自私」而是談「人之惡」——他和我都有的「惡」。我們都還沒有學會和自己的惡共處,甚至我們都還沒有看見自己的「惡」。

想談的並不是「惡行」而是「本質」。惡,是我們各自生命中的洞。那洞就像是深不見底的井,因為沒有底所以怎麼填都填不滿,那周圍既沒有安全圍欄,也沒有具體的位置。那個洞隨著無名的超時空區域漂移,一不小心就會掉進去,自己以及拉著別人一同下墜。

然而,一旦掉入了,該怎麼辦?那個洞,萬一就是生命中本來就存在的缺口,無可避免地,那麼……一個殘缺的我、一個破裂的他,放眼所及的人們,是生命大地的滿目瘡痍。

我…… 該如何去愛?什麼是愛?愛是什麼?

這也許不會是一場哲學性的思辨,而是經驗後所產生的一種看見與隨之而來的困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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